龙岩市头部医院胸腹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5年02月25日 17:29
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025年03月19日 09:00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16办公开标室
¥371.300000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16办公
龙岩市头部医院胸腹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50801]JJXM[GK]001)-文件集
受龙岩市头部医院委托,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801]JJXM[GK]2025001、龙岩市头部医院胸腹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龙岩市头部医院胸腹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龙岩市头部医院胸腹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1(4K荧光胸腹腔镜系统):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头部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头部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头部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头部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头部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头部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头部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头部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头部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头部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头部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头部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头部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头部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头部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025-03-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16办公开标室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16办公
项目联系人:汤惜勤、童金金、林美玲
开户名: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头部医院胸腹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50801]JJXM[GK]001)-文件集.zip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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