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行政许可类-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审批
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审批行政许可
2.项目名称: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审批
3.申请受理机关:永州市房产局
4.申请决定机关:永州市房产局
(1)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申报材料:
(2)自建房、安置房申报材料名称:
受理→初审→审核→复审→审核→办结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9.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10.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无
12.联系单位:市房产局行政审批科
13.办公(办事)地址:市政务中心二楼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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