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B、C块山体废弃砂石处置权
经批准,永泰县塘前乡人民政府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韵达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B、C块山体废弃砂石处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名称:韵达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B、C块山体废弃砂石处置权。
2、标的概况:韵达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B、C块山体位于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距公路1公里,B、C块山体用地面积为98040平方米。现状标高为7.20m-81.40m,要求整平标高至+14m。
3、废弃砂石情况:根据《勘察说明报告》(工程编号:FJKC2022-011)和专家评审论证,该项目平整产生砂石土总量约为220.4万m3,其中,可利用加工生产为建筑用石料的储量为163.06万m3,不可利用的弃土、全风化及强风化层剥离量约为57.34万m3,用于土地平整项目的自用砂石量为0m3,可供公开出让的储量为163.06万m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1、本次砂石处置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万元且以1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蕞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1、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3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3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3年3月3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3月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时。
1、标的拍卖起拍价为2220万元,竞买保证金700万元,每次竞买加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砂石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竞得人须按照《砂石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约定缴清拍卖成交价款。
3、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编制场地平整施工方案、边坡治理方案,经有权机关审核通过后,对韵达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B、C块山体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用地按整平标高进行爆破、开挖、平整及边坡治理,经出让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交回出让人。
4、竞得人须在《砂石资产公开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土地平整及砂石处置。未在有效期限内处置完成的,竞得人应停止平整,未处置的砂石由出让人无偿收回,致使未能完成土地平整造成损失的,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开采出的砂石资源由竞得人自行生产、加工、销售。加工场地由竞得人自行选择并经有权机关审批,竞得人办理加工场地的所有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申请与办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另行承担。
6、施工产生的砂石资源临时堆放、运输、加工过程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竞得人应主动接受环保、水利、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7、竞得人须按核定载重使用村道,保持村庄道路整洁,未按规定使用村道产生的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协调。地块连接村道道路及加工区的用地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物赔青、拆迁补偿、地面物清理等)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另行承担。
8、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石方加工。(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企业除外)。
9、本次拍卖标的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0、本次拍卖标的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1、本公告由永泰县塘前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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