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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能源互联网产业园C地块收回并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你区《关于将能源互联网产业园C地块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的请示》(龙新政综〔2025〕2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负责收回能源互联网产业园C地块[面积51922.66平方米,折合77.88亩,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1)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18178号]并纳入新罗区政府储备用地,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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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龙岩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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